制法制小报,做守法先锋
发布时间:2016/12/21 16:30:13 作者:后勤部门 浏览量:998次
制法制小报,做守法先锋
2016年12月21日日,结合宪法宣传月活动,南京市兴宁幼儿园开展了《制法制小报,做守法先锋》展示活动。团员教师制作了以“保持正确三观,争做四有教师”为主题的法制小报,家长制作了以“遵守法律法规,共筑守法家庭”为主题的法制小报。
通过法制小报的制作,团员教师进一步明确了怎样树立、保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在日常工作、学习中的思想与行为;团员教师结合自己的教师工作,明确了“四有教师”的内涵——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指引着自己成长的方向与目标。
通过法制小报制作,家长朋友知道了遵守各种法律法规,以身作则,言行一致,为孩子做出好榜样;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守法家庭。
团员教师与家长朋友精心制作的法制小报,在园内进行了展示,在广大家长中引起很大的反响。每天入园、离园时分,都能看到家长带着孩子驻足观看、欣赏,了解法制小报。法制小报的宣传,让兴宁幼儿园的家长、幼儿、教职工更多地了解法律法规常识,自觉做守法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