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兴宁幼儿园二○一九年招生公告
发布时间:2019/5/19 20:14:59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2675次
南京市兴宁幼儿园二○一九年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小班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150人。
中班年满4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40人。
本市本区插班转学中大班幼儿需提供有效转园证明,署明是否办理学前一年免费手续。
二、招生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00
1.5月23日:大里聚福城业主(持不动产证或原拆迁购房协议),常驻大里聚福城华庭南北园、觅秀东园和具有江宁户籍的居民子女。
2.5月24日:常驻大里聚福城华庭南北园、觅秀东园二手房业主(持不动产证或购房协议),不具有江宁户籍的居民子女,且五证齐全者。
3.5月26-27日:常驻大里聚福城华庭南北园、觅秀东园小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五证齐全者。
三、报名方式
1.幼儿监护人携带证件(自备透明文件袋装好署名),经门卫处教师初验,领号牌入园至多功能室(南门入)。不需要带孩子来园。
2.教师复验户口簿、不动产证、居住证、工作证明等证件,合格者填写“入园申请表”,交报名材料。
3.保健复验预防接种证明和儿童保健手册。
4.预收代办被褥费330元;家长领取被褥。
四、咨询电话
1.本园招生咨询电话:025-52717821;联系人:王老师 廖老师
2.家长如要了解周边其他幼儿园招生情况可登陆“江宁教育服务平台”查询相关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进一步咨询。
五、收费标准
保育教育费:600元/月;伙食费8元/天。
1.本园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除报名当日预收代办被褥费外,幼儿监护人8月10日至31日方可向指定银行汇入保育教育费和伙食费。
2.本园严格执行《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发〔2014〕34号)及《江宁区学前一年基本免费教育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大班享受学前一年基本免费6000元补助。
3.本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通知》(宁教财〔2014〕26号)文件要求,给予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保育教育费减免与生活费补助。
六、相关报名材料
1.江宁户籍四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二份);不动产证(原拆迁购房协议)或公租房廉租房合同(原件);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儿童保健手册(原件)。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二份);有效预防接种证明(原件);儿童保健手册(原件);由公安机关出具的在江宁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二份);相对稳定工作证明(2017年以来,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年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份)。
3.两张一寸幼儿彩色免冠近照。
6月10日起,家长可进入网站“babyzsbm.jnjy.net.cn ”,以幼儿身份证号作为登录名,以第一监护人手机号为密码,查询幼儿报名录取结果。
关于招生工作如有疑议可拨打江宁区教育局招生监督电话52071234进一步咨询。
微信公众号:njxnyey
南京市兴宁幼儿园
二○一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