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概况

当前位置:首页 > 保健法制>法制安全> 文章

结合虐童事件,提升法律意识

发布时间:2017/12/15 16:38:41 作者:兴宁管理 浏览量:1132次

20171215日中午,兴宁幼儿园邀请了上坊派出所的社区史警官来园为大家做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史警官就近期发生的虐童事件,从法律的角度,为年轻的教师们做了详细的分析。

首先,教师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明确幼儿受教育的权利,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落实在平时的教育行为中,让幼儿获得愉快的体验。

其次,幼儿年龄小,在学习上、生活中,教师要积极引导他们进行学习、练习,掌握正确的方法。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着幼儿的发展,因此,教师对待幼儿要有耐心、细心,有方法,不能因为幼儿学不会、做不好、调皮捣蛋而发火、动手,严重的要担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对幼儿、对自己、对幼儿园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再次,教师要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工作期间,教师不要将幼儿活动照片随便发到网络、朋友圈,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上纲上线,引发舆论风波,造成自己没有办法收场、给幼儿的身心发展、给自己的前途、给幼儿园的发展造成不好的影响。

最后,幼儿园对于新闻报道的各种虐童暴力事件,要及时组织教职工学习,分析缘由,引以为戒,反思自己的教育行为,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通过史警官的生动讲解,教师思想上有了深刻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更好地运用在工作实践中。

上一篇人人参与演练 心系消防安全

下一篇家长律师进校园,法律意识大提升

版权信息: 南京市兴宁幼儿园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润发路333号 电话:025-52717810 邮编211103 管理登录

备案号:苏ICP备2021048345

苏公网安备 32011502010427号

网站建设:南京裕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